以前常常聽說美國買東西可以30天之內退換貨,所以有人買了漂亮衣服穿了party之後去退錢,以前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我沒想到我也幹了這種骯髒事.起因是上週都沒睡好又落枕,考慮了老半天我頂著我落枕頭只能看右邊的頭去mall逛阿逛逛阿逛的,猶豫了半天還是覺得"錢死人免死"的精神買了它,自從我買了我的59.99元枕頭之後過了兩天的開心日子,偏偏剛來到這裡一下缺這個一下缺那個的,我去outlet找毛毯,突然給我看到清倉的枕頭才7.99而且還是席夢思的,雖然比不上我買的記憶枕來的優可是好歹差了很多錢ㄟ,越想越難過,腦中不斷浮現相差這52原可以買的東西有多少,於是我殺回家翻箱倒櫃的從垃圾桶找出被我揉的亂七八糟的收據,第二天一早跑去退錢,我還準備了話術一旦他問我我該怎麼說,沒想到老美真是乾脆,問也不問就退我錢了,我真是開心跟雀躍阿,馬上二話不說跑到樓下的outlet買了枕頭床單毛毯錢還有剩開心的扛者大包小包回家去了,$7.99的枕頭伴我好眠